41.003:受薪行政职位的部分至半个月工资
状态:
批准
有效:
二四年六月十一日
由:
约翰·古德温|薪资经理
审核:
赫尔曼(“布奇”)希尔|政策与程序审查委员会主席
认可:
加里·诺斯:行政和财务副总裁
批准:
斯蒂芬·科普|教务长
档案副本上的签名和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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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这项政策规定,在半月工资期的第一个工作日以外的一天开始工作的受薪任用人员,可获发半月工资, 或在半月工资期最后一个工作日以外的日子终止雇佣关系.
一般来说, 工资系统将计算总统受薪任命所需的部分工资, 按照部分规定的计算 (C) 这个政策. 在工资系统无法正确处理计算的情况下, 它应该被手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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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日的定义
除部门主管另有规定外,工作日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周五天). 星期一到星期五放假, 包括那些冬季关闭的部分, 被视为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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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半月工资
半月工资按比例计算, 基于雇员在工资单上的工作日数与该特定半月工资期的总工作日数的比较.
有关本政策解释的问题应直接向工资部门询问.
评论家
本政策的修订建议应由以下人员进行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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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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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运营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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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参议院